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

[隨筆] 對於"新鮮度"的迷思

什麼叫做新鮮? 一個昨天出廠的罐頭算不算新鮮?昨天出廠沒錯 但是裡面的魚是上禮拜的,糖是兩年前的,鹽是清朝的那樣的組合,那你覺得到底新不新鮮?
眼尖的人可能會注意到,食品包裝上的製造日期 已經悄悄換成保存期限了,這就是為了避免由於所謂的"新鮮度"對民眾造成的混淆。
保存期限的意思並不是說過了保存期限這個東西就不能吃了,
而是這個產品必須在保存期限到了之後全數下架,不得繼續販賣。
還能不能吃? 當然可以 只是不能販賣,也就是說這個時間之內吃了如果出了問題,廠商要負責,但是這個時間之後吃了出問題就不關廠商的事情了,食品的腐敗是一個近乎直線的過程,沒有那種明天壞掉今天快吃的問題。

很多平常理所當然的觀念或許都還能深究一二。

2 則留言:

mdwu 提到...

所以過期一天的牛奶
還是可以喝的

有一個疑問
如果保存期限內喝了有事廠商真的會負責嗎?

Peter-Yang 提到...

哈哈,那要看你來不來的及去醫院坐胃部檢查收集殘留物跟身體檢查吧,有證據就說得過去,不過台灣不太流行為這個上法庭,頂多真是這樣就私下和解吧 X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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